问题 | 判处管制由哪个机关执行 |
释义 | 一、判处管制由哪个机关执行 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6.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二、管制和缓刑的区别 管制和缓刑的区别如下: 1.管制是具体刑种。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 2.管制是不予关押、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解除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三、判处管制会留下案底吗 判处管制会留下案底,因为这是刑事处罚,属于有犯罪记录。法律网提醒您,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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