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久开庭宣判 |
释义 | 一、刑事拘留多久开庭宣判 刑事拘留三个月左右开庭宣判。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7日,而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难结案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刑事诉讼拘留条件 刑事诉讼规定的拘留条件是: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4.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等等。 ![]() 三、刑事诉讼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你,刑事诉讼拘留的程序如下: 1.先由公安机关出示拘留证; 2.然后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3.再在拘留后及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4.最后及时进行讯问,不应当予以拘留的,则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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