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判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 判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意思是永久剥夺死刑犯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对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后利用政治权利再从事犯罪活动。 根据《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二、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以上诉吗 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以上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上诉情形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三、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哪些 法律网提醒,剥夺政治权利包括: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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