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劳动局哪个部门管 |
释义 | 一、工伤鉴定劳动局哪个部门管 工伤鉴定劳动局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职工受伤后应该向统筹地区的劳动局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是属于劳动关系科、工伤认定科、劳动仲裁委或者属于综合业务科的。认定工伤之后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障碍等级的鉴定。法律网提醒您,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工伤待遇,则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予以支付。 二、申请工伤等级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4.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工伤鉴定后多久能拿钱 工伤鉴定后一般在三个月内可以拿钱。认定为工伤后,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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