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审理的三种情形 |
释义 | 一、延期审理的三种情形 延期审理的三种情形如下: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二、延期审理的案件人员会继续羁押吗 延期审理的案件人员会继续羁押。 一般公安机关在羁押后两个月内侦查完毕,期限届满无法侦查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经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三、延期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你,延期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有: 1.时间不同。延期审理只能应用在正在进行的审判过程中,中止审理是可以应用于法院得到案件至做出最后决定的期间里的。 2.原因不同,引起延期审理是因为诉讼自己发生了故障,解决的办法是等其他的诉讼的完毕,所以延期审理是可以进行其他的诉讼的,中止审理是因为出现了不能违背的事情发生,解决办法和诉讼自己没有关系,所以中止庭审是暂停所有的诉讼。 3.能够重新开始的时间不同,延期审理得产生是可以给出一个具体能够重新开始的时间,中止庭审后的开启时间是不能被确定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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