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医患纠纷的原则? |
释义 | 一、处理医患纠纷的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处理医患纠纷的原则如下: 1.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 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不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提,是对过去这一作法的否定。因为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无疑等于医疗事故的鉴定就等于法院的判决,因为没有或者没有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不但不能胜诉,你连起诉的资格都没有。 2.坚持医患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 3.坚持过错原则 这里的过错原则,不仅是在对患者治疗中的过错,包括在履行医疗合同整个过程中的过错。 二、医疗纠纷处理部门 1.治疗期间的纠纷由医务科处理。专人负责接待、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具体的治疗方案,努力将病人损害降低到最小,接待投诉、沟通和调查过程均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文字记录。 2.治疗终结的纠纷报告分管领导,再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纠纷双方(或多方)代表人意见,做好协调和处置工作,纠纷处理结束后,相关资料按年度存档备案。 ![]() 三、医患纠纷处理方法 医患纠纷处理方法: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疗损害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有三条路可以选择,这就是协商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 1.协商调解就是医患双方对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进行商议,并在有关中间机构的主持下根据损害事实和有关的规定对赔偿金额和其他事宜达成一致。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持下,由相关的专家对医疗损害的事实作出鉴定,明确具体责任并对赔偿等作出结论。 3.诉讼就是针对发生的医疗损害情况,由患者到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主张由医疗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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