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如何结算 |
释义 | 一、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如何结算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经济补偿金要缴税吗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缴税要看补偿金有多少: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超过的部分要按照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3.未足额支付劳动工资或者克扣工资的; 4.未及时支付劳动工资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6.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7.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8.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9.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10.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1.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协议的协商解除合同情形; 13.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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