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调解的过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调解的过程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调解的过程如下: 1.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10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可以进行医疗技术鉴定和组织调查; 4.依据鉴定结果,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和进行赔偿调解。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如何鉴定为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鉴定方式是包括如下要件: 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的违法性;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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