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定性寻衅滋事罪 |
释义 | 一、怎么定性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定性如下: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为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客观方面实施了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罪追诉期是多久 一般寻衅滋事罪追诉期是十年,因为寻衅滋事罪的最高法定刑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根据《刑法》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的区别 1.在主观故意方面。故意伤害罪主要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2.在客观行为方面。法律网提醒,故意伤害所侵害的对象往往比较特定,一般是认识的或有过节的人,且在伤害行为实施之前往往有一个准备过程。 3.在客体方面。故意伤害罪所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是单一客体。而随意殴打构成寻衅滋事罪所侵害的不仅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还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且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是该罪的主要特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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