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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起诉可以不在户籍所在地起诉吗
释义
    一、离婚起诉可以不在户籍所在地起诉吗
    离婚起诉可以不在户籍所在地起诉。法律网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应当前往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若被告不在中国居住,或被监禁等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二、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有哪些
    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收监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起诉离婚不需要冷静期,如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冷静期的时间是30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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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