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代理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申请代理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代理的条件没有,代理不是申请的,委托代理是当事人自己决定办理的,不用申请。法定代理是指定的,也不用申请。办理委托代理的条件有: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过被代理人的书面委托;代理的行为本身不是必须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效力 1.状况有四种: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 2.有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法定要件。 3.无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不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的规定。 4.可撤销或可变更,指民事行为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不完全符合法定有效要件的规定。 5.效力待定,指民事行为有效与否,取决于他人追认,经追认后有效。 生效是指发生法律效力。可撤销的代理行为,撤销后自始无效。无效的代理行为,自始无效。效力待定的代理行为,经追认后有效。 ![]() 三、代理权的滥用认定标准是什么 代理权的滥用认定标准是: 1.代理范围要明确、代理性质是独家代理,还是总代理、代理的权利和义务要明确。 2.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 3.代理权终止后,代理人继续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使代理权的,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承担。 4.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与自己为法律行为,即自己代理,是为法律所禁止的。法律网提醒您,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为法律行为的,同样为法律所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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