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合同履行日期算实质性变更吗 |
释义 | 变更合同履行日期算实质性变更吗 合同法第三十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合同的实质性变更,这种情况主要包括关于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价格,报酬,履行期限,这些都是的,所以说对方的履行期限应当是属于这个实质性变更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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