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犯罪既遂的标准 |
释义 |
一、盗窃犯罪既遂的标准 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 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刑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 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 二、盗窃罪会不会被判死刑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盗窃罪是有可能被判死刑的。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窃罪的构成是什么 1、盗窃罪的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自然人。 (2)犯罪的主观方面:直接故意。 (3)犯罪的客体:受刑法保护的财产性的权利。 (4)犯罪的客观方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公私财物秘密地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达到法定数额或其他定罪条件。 2、既遂的标准,指公司财物已被盗窃者实际占有或控制,即财物已脱离所有人或其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范围。 3、盗窃未遂按既遂认定的情形:根据《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之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所以,不能认为凡未能盗窃到财物、达不到“数额较大”标准就不构成盗窃罪。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盗窃犯罪既遂的标准的相关内容,对于盗窃犯罪既遂的,在进行量刑时,一般会根据犯罪分子盗窃财物的具体数额、犯罪行为来进行量刑,一般是三年一下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所判处的刑罚会更重,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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