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香港离婚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香港离婚怎么处理 香港离婚如下处理: 1.如果是当事人单方面提出离婚的,那么当事人必须填写一份离婚呈请书,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 2.如果是双方同意的,应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并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 二、申请离婚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网提醒您,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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