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款滞纳金怎么算 |
释义 | 一、执行款滞纳金怎么算 执行款滞纳金一般是判决偿付之次日起,应以银行利息双倍计算。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要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法院判决执行款如何支付 要申请执行,对执行的钱,或已经划入法院的执行款,一般转账支付,由当事人提供支付账户。个人需要支取人民币现金的,要申请并提供理由。法律网提醒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单位的),不提供现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三、法院判决执行款要不要开发票 法院判决款项要开具发票。根据相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虽经法院判决,但法院判决应付的款项,不以开具发票为条件。也就是说,可以根据判决书付款,付款后要求对方开具发票,如对方不履行出具发票的义务可通过法院另行主张权利或向有关税务机关投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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