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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继承办理所需资料
释义
    一、遗产继承办理所需资料
    遗产继承办理所需资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医院或火葬场的都有效)。
    2.被继承人的财产的标的物证明(比如动财,应当拿上银行卡、股票、社保卡等资料;不动产则拿上土地使用证、房管证等资料)。
    3.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有无养子女、继子女的情况的证明。
    5.被继承人的父母关系证明。
    6.放弃遗产人书写的《放弃遗产声明书》。
    7.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
    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与范围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与范围如下: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网提醒您上述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没有尽赡养义务可以继承遗产吗
    没有尽赡养义务可以继承遗产,但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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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