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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一、商品房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使用权的意思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开发,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是具备“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第四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二、商品房使用权多少年
    商品房使用权多少年没有作出规定。而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一般会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商品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商品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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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9: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