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缺席可以判离吗 |
释义 | 一、离婚缺席可以判离吗 离婚缺席不一定会判离,离婚缺席判决的判法是:确认符合离婚条件,就判决离婚,不符合就不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对方多久能收到传票 起诉离婚对方一般在十二日内收到传票。法律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起诉后,法院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三、在哪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 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2.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4.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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