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效遗嘱的具备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一、有效遗嘱的具备条件有什么 有效遗嘱的具备条件有: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继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继承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身份证和户口,如果已经出境的,还需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 2.遗嘱中需要继承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 3.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 4.遗嘱公证申请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对于自书遗嘱或者是代书遗嘱等,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明该遗嘱的真实性。 三、遗嘱有效的订立方式有几种 遗嘱有效的订立方式有以下几种,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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