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认定 |
释义 | 一、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认定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等; 2.夫妻共同债务是指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 二、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可以强制执行,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判断。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在诉讼时只起诉了夫妻一方,强制执行时想执行双方的财产,则可以提出增加被执行人的申请。此时有的法院会要求债权人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或者按照诉讼的要求处理追加被执行人的事宜。如果追加上了夫妻另一方为债务人,那必然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并可以就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受偿。 ![]() 三、夫妻共同债务孩子以后要承担吗 夫妻共同债务孩子以后不需要承担。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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