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多分财产吗 |
释义 | 一、离婚可多分财产吗 离婚可多分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1.若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在谈判离婚协议时应争取对自己更有利的财产分割方案,只要对方能够同意并且以约定好的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能够在离婚时多分一些财产。 2.若双方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则需要在诉讼中寻找一些能让自己多分得财产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夫妻离婚财产协议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法律网提醒您,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5.违反协议的责任。 ![]() 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 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是自然人的,打 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 5.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6.律师事务所函; 7.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8.担保函; 9.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明确而没有争议、没有设定抵押权等担保物权、也没有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11.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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