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追诉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
释义 | 一、贷款追诉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贷款追诉期应当从借款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贷款属于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故其诉讼时效也为3年,应当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有中止、中断事由的,依法重暂停计算、重新计算,待中止、中断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贷款纠纷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需要下列证据: 1.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书面证据,如借条、欠条、借款合同、收据、还款计划书、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 3.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交付借款的凭证。 4.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合同等证明担保事实存在的证据。 5.还款催收通知书、催收短信、催收电话录音。 6.债务人出具的还款计划或者还款承诺书。 三、贷款还款期限未到可以起诉吗 贷款还款期限未到不可以起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不到还款期的,如果不能证明贷款人没有履行能力的,不能要求贷款人提前还款,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上诉是对一审判决不服才能提起的。如果在借款到期前,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偿还借款,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表示不履行偿还义务后,向债务人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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