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共有房产单方有权处理吗 |
释义 | 一、夫妻双方共有房产单方有权处理吗 夫妻双方共有房产单方有权处理。 但对于重大事项单方无权擅自处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哪些房产是共有的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是共有的情形有: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三、夫妻共有房产分割怎么分 夫妻共有房产分割规则是,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另一方支付另一方补偿。法院判决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贡献度的因素在分割中很重要,而且贡献度通常会体现在出资比例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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