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对方不想要孩子 |
释义 | 一、离婚对方不想要孩子 离婚对方不想要孩子,双方协商,由另一方当事人直接抚养孩子,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当事人按月支付抚养费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的,那么则由法院判决孩子由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变更离婚抚养权的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网提醒您,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打官司需要多久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打官司需要三到六个月审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夫妻因抚养权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若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需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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