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卖方要注意哪些坑 |
释义 | 一、二手房买卖卖方要注意哪些坑 二手房买卖卖方要注意以下坑: 1.明确方式期限 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中介公司予以挂牌出售。卖方在挂牌时除明确挂牌价格外,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 2.谨慎收取定金 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同卖方议价。 3.签约注意 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最好在合同中写下来。 4.取得放款承诺 签约时,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 5.不能签“到手价” 据一些中介公司反映,许多客户在委托他们卖房的时候由于嫌合同上各款项细则太过麻烦,要求只与公司签一个“到手价”,即直接到手的钱有多少签多少。 6.不要轻易提前交房 在交易过程中,有些购房者可能会提出各种理由要求在办妥过户手续前入住。 二、二手房买卖诉讼时效是几年 二手房买卖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网提醒您,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怎么办 二手房卖方违约,作为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如果卖方坚决不履行合同,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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