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离婚办理手续流程 |
释义 | 一、二次离婚办理手续流程 二次离婚办理手续流程如下: 1. 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 2. 申请离婚登记后,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过了冷静期后,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 3. 婚姻登记机构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当事人离婚证。 二、二次起诉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第二次起诉离婚诉状应写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2.诉讼请求。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财产的分割; 3.事实与理由。在判决生效的6个月内再次起诉的必须有新的事实、新理由。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三、办离婚在哪里办理 办理离婚的地方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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