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应具备哪些证据来否定工伤认定 |
释义 | 一、单位应具备哪些证据来否定工伤认定 单位可以依法提供下列证据来举证职工的伤害不是工伤: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诊断证明或鉴定结论;职工受伤时的物证;受伤时的影像资料;电子数据;以及其他的职工的证人证言等。 二、工伤认定诉讼时效多长时间内 工伤的诉讼时效是十五天的时间。法律网提醒,工伤需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四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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