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起诉到开庭有哪些流程 |
释义 | 一、从起诉到开庭有哪些流程 从起诉到开庭有以下流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起诉开庭被告人不去怎么处理 会缺庭判决,用—定方式送达或登报宣布判决书。法律网提醒您,被告不到场,法官会另行通知开庭时间,如果找不到对方,传票无人签收,法院会公告送达(合法送达),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三、起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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