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对拖欠工资的解释 |
释义 | 一、劳动法对拖欠工资的解释 劳动法对拖欠工资的解释如下: 1.《劳动法》中关于拖欠工资的规定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意思就是,工资的给付应该按照签订的合同,每个月按时,并且数额要足够的给付工资,没有正当理由不可以克扣员工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二、拖欠工资是民事违法行为吗 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属于民事违法行为,而是属于劳动违法行为。法律网提醒您,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如果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达到较大的,是属于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拖欠工资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拖欠工资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为: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单位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具体的金额由劳动行政部门确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