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合同不配合怎么办 |
释义 | 一、拆迁合同不配合怎么办 拆迁合同不配合有如下几种处理方式: 1.申请司法强制执行 征收中的司法强制执行主要是指被征收人不履行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义务,征收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搬迁义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通过法院下发《强制执行裁定》,后由法院的相关人员执行房屋的拆除行动。 2.行政强制执行 征收方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被拆迁人,依法强制履行房屋拆除的义务。其表现形式是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下发《强制执行决定》。 二、房屋拆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拆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只有六个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三、房屋拆迁的流程 房屋拆迁有如下流程: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3.协商 通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法律网提醒,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4.拆迁并执行补偿协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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