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效力已终止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保险合同效力已终止什么意思 保险合同效力已终止的意思是指双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完毕合同,所以导致合同已经不需要再履行了,就自然而然的终止结束。以下是效力终止的情形: 1.保险期限届满。 2.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给付完保险金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3.被保险人非因保险事故导致死亡。因保险标的已不存在,故保险合同终止。 4.投保人提出终止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原则上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二、解除保险合同退保的方式有哪些 解除保险合同退保的方式有: 1.犹豫期退保:一般的保险公司会有犹豫期,犹豫期是投保人在拿到保单的十天内,这十天内,投保人申请退保,通常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2.正常退保:正常退保指的是超出犹豫期的退保,投保人提出退保前,需保单满一年才行,投保人直接到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保险公司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 三、保险合同可以主体变更吗 保险合同可以主体变更。随着保险标的进行转让。法律网提醒您,?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法》第四十九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 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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