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提起诉讼的材料 |
释义 | 一、民事纠纷提起诉讼的材料 民事纠纷提起诉讼的材料如下: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二、民事纠纷诉讼期限时间规定 民事纠纷诉讼期限时间规定即《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具体来说,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事纠纷如何解决 民事纠纷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 1.自力救济 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权益的目的。 2.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调解是由第三者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法律网提醒,仲裁需要有明确的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 3.公力救济 即诉讼。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动态地表现为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静态地则表现为在诉讼活动中产生的诉讼关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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