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处罚的情形 |
释义 |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处罚的情形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处罚的情形: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4.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 二、劳动保障部门是个怎样的机构 劳动保障部门是个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机构。会做些“劳动力资源管理、失业登记、就业情况摸底调查,《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发和下岗失业人员管理工作,为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手续,开展再就业援助服务,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之类的事。 ![]() 三、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职责包括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保障部门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引用法条: [1]《再就业优惠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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