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出租期限 |
释义 | 一、国有土地出租期限 国有土地出租期限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租用国有土地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法律网提醒你,租用国有的土地不需要交土地使用税,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但是,需缴纳契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至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时契税的征税范围。 另外,你如果在这片租用的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建设并完工后,还需向国家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国有资产出租是否要进行招投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有资(房)产出租,必须实行全社会公开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或续租。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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