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双方离婚手续怎么办? |
释义 | 一、协议双方离婚手续怎么办? 协议双方离婚手续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二、民政局协议离婚对方不履行协议怎么办 民政局协议离婚对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该协议合法的诉讼。若法院作出判决之后,一方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属于双方合意的结果,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三、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形 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形有: 1.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离婚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 3.离婚冷静期期间,双方和好的,不再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4.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5.中国人与外国人结婚的。 引用法条: [1]《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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