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期间变卖共同财产怎么办 |
释义 | 一、离婚期间变卖共同财产怎么办 离婚期间变卖共同财产的解决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网提醒你,当事人在离婚之前搜集证据、进行财产保全是非常关键的维权手段。通常最好维权方式就是在离婚诉讼前就把相关证据搜集好,尤其是财产方面的证据。财产证据收集好了,就防止了对方当事人再隐瞒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三、离婚时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有哪些 1.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2.私自出售房屋; 3.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4.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5.制作虚假的欠条; 6.虚报开支; 7.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8.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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