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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质量不合格业主如何处理
释义
    一、房屋质量不合格业主如何处理
    房屋质量不合格业主可以先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核验质量。如果经检测确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房屋质量问题大致有三类: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无法通过验收导致不能交付或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法律网提醒,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如何判断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司法实践中一般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一般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之外的、未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包括屋顶、墙壁漏水、渗水问题等等。
    
    三、房屋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质量不合格不可以拒交物业费,拒绝交物业费是违法的,除非物业合同终止,业主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否则,业主都是需要交纳物业费的。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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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0:4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