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权是绝对权吗 |
释义 | 一、信用权是绝对权吗 信用权是绝对权,信用虽是基于对手交易所形成的资信评价,但信用权却是一种与相对权相区别的绝对权。但是,信用权不是给付请求权,不是非排他性的相对权,质言之,我们不能将其归类于合同债权。这是因为: 1.信用权是通过对资信利益直接支配的权利。民事主体享有这一权利,有助于其扩大资金运作规模,增加交易和收益能力。就某一资信利益来说,其支配不需要他人的给付配合,他人亦不得为同样的支配行为; 2.信用权是一种可以向任何人主张资信利益的对世权。它具有类似物权的独占性、排他性的基本特征,可以对抗除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 二、信用权的内容有哪些 信用权的内容有: 1.信用保有权能,是指使民事主体保持自己的信用不降低、不丧失。信用利用权能,是指利用或支配基于社会评价形成的信用。 2.信用收益权能,是指利用自己良好的信用,使对方对自己的偿债能力产生信赖,有助于赊购商品、贷入资金等,从而获得更多、更好的财产利益。 3.信用处分权能,是指信用权主体可以对其所享有的信用进行处分,如进行信用出资、信用转让。 4.信用权的消极权能,可视为信用权中最重要的内容,即排除他人非法侵害以维系社会的公正评价和应有信赖,大致有如下情形:民事主体有权维护其信用利益,要求他人对其偿债能力进行客观而公正的评价,对其信用给予应有的尊重并负有不得侵害信用权的不作为义务;民事主体有权排除他人非法侵害信用权的行为,即要求司法机关对侵权行为人进行民事制裁,救济自己的信用损害,维护其信用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信用权的本质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你,信用权具有明显的人格性。这种人格性不仅是指伦理道德人格,而且从伦理道德上升到法律人格,将道德规则法律化,故信用权既是道德的又是法律的。 信用权兼具财产性。信用的财产性并非从出现之时就存在,而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突显出来的。 信用权还意味着责任。在交易过程中,一方会考虑对方的人格品行,是否诚实可靠,但最终还是根据其拥有的财产状况、支付能力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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