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向合同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一、意向合同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意向合同与合同的区别有: 1.内容不同 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签订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意向书的内容仅是合同签订主体就某一事项共同意识的一致认定,并不是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签订时间不同 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双方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而意向书是双方就某一事项达成共识后就可以签订。 3.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的签订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具有约束力,而意向书的签订不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不具有约定力。但有的意向书具备了签约主体之间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因此是对签约主体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实际上已经属于合同了,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所以意向书不能片面的认为具备法律效力或不具备法律效力,关键还是要看其内容是否具备了合同的内容。 二、意向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意向合同有法律效力。意向合同是任务委托方和承包单位事先约定的书面协议。承包单位据此开始制造供应品或准备提供服务。 法律网提醒您,当需方的利益要求对承包单位作出有约束力的许诺,从而使工作能立即进行,并且不可能有足够的时间协商一个确定的合同来满足提出的需要时,即可采用意向合同。 三、签了意向书可以违约吗 签了意向书可以违约,但是会根据意向书的实际内容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只要意向书符合合同的成立条件,即可认定为该意向书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要履行。若一方违约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八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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