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员工工资还能拿到吗 |
释义 | 一、企业破产员工工资还能拿到吗 企业破产员工工资还能拿到,但是前提是企业破产清算中,破产企业的财产清偿完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后仍有剩余。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企业清偿完上述债务后,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申请的资格? 破产申请的资格即申请人要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 ![]() 三、破产企业的清算的程序 破产企业的清算程序如下: 1.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3.变价。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4.清偿。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5.终结。法律网提醒,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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