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辞退需要补偿吗? |
释义 | 一、职工患病医疗期满辞退需要补偿吗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辞退需要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职工病假医疗期的时间规定 职工病假医疗期的时间规定为:法律网提醒您,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医疗期内企业是否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内企业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给予双倍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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