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任命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1、 股东委派是指上级组织直接派有关人员到公司担任股东。事实上,它与我国最常见的选举方式有很大不同,即来源不同。《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非员工代表的主管,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作出决议,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股东书面同意前款所列事项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十九条第一次股东大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举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会议;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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