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车位权属大致有什么情形 |
释义 | 一、小区车位权属大致有什么情形 小区车位权属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形: 1.小区地下产权车位,系在小区地下空间中,满足立项和规划条件、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可以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车位。 2.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3.小区地上车位,建造于小区地上空间,是为了满足临时停放车辆而设置的车位。 地上车位又分两种,一种是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一种是开发商在规划外新增车位。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车位。 二、小区车位产权年限 小区车位的产权年限一般是70年,70年后会自动续期。70年后到期也是指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到期,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属于住宅建设用地,所以使用年限是70年,并且可以自动续期。 法律网提醒你: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小区物业以没有车位不让车进合理吗 小区物业以没有车位不让车进是不合理的。这侵犯了业主的权利。因为小区一般都有公摊车位,公摊车位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不具有销售及转让的性质。但如果是开发商的产权车位,业主没有购买车位,那么物业有权禁止业主进入小区内停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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