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农用地的界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国有农用地的界定是怎样的 国有农用地的界定是森林、山岭、草原、、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由单位和个人承包经营,从事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业法规定,国有的宜林荒地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造林。法律网提醒您,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参照的有关规定。 二、国有农用地是否可以以出让方式取得 国有农用地是不可以以出让方式取得的 1.《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一般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三、农村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补偿多少 农村用地不能转包为建设用地。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履行征用农业用地手续,同时向土地所有者,使用者补偿,补偿数额为当地土地综合区片价,各村数额不等,可以到当地县自然资源局查询。 引用法条: [1]《土地管理法规定》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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