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房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一、农房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农房办理需要以下手续: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察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二、农房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农房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网提醒,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三、农房产权证办理需要多久 农村住房所属土地为集体性质,办理房产证需要申请之后60天以内领取房产证。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引用法条: [1]《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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