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期间的劳务协议有效吗 |
释义 | 一、公司清算期间的劳务协议有效吗 公司清算期间的原劳务协议有效。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务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清算期间由谁代公司参加诉讼 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诉讼,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尚未成立清算组的,则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 三、清算期间能否处置公司资产 清算期间可以卖公司资产。因为清算组的职责就是管理公司的资产,制定最优的财产分配方案。变卖资产应当对公司债权人有利,若是利用职权进行交易,清算组应当承担责任。公司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所公司清算期间,处置公司资产和清算有关的,可以进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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