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
释义 |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属于下列情况的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二、申请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办理程序 申请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办理程序如下: 1.第1步:申请人到各个办税服务厅,带上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并完整填写《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然后提出申请并领取《受理回执》。 2.第2步:事先备齐所需的所有资料,等待主管税务机关收取所需资料还有调查审核。 3.第三步:之后就可以凭《受理回执》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到批复文件。 法律网提醒,办理的时限一般在请况下需要40个工作日左右。 ![]() 三、哪些企业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人如果存在困难,也可以申请分期缴纳。 引用法条: [1]《受理回执》 [2]《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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