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误诊怎么处理,医院误诊的具体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医院误诊怎么处理 医院误诊的处理方法: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 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 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如果是门诊病人,可以找门诊办公室,先和医院协商一下,看看医院对此是什么态度,你也要先计算相关的赔偿额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据。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后,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1条规定计算赔偿额度。 二、医院误诊的具体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院误诊的具体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三、误诊有哪些免责事由 误诊的免责事由: 1.医疗意外。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2.疾病的自然转归。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 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4.患方的过错。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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