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反诉状怎么写,民事反诉状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吗 |
释义 | 一、民事反诉状怎么写 民事反诉状按照如下规则书写: 1.要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应列项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并在姓名后括注其与当事人的关系。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列项写明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如果委托代理人系律师,只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2.写明请求抵消、排斥或吞并本诉标的具体数额和方式。 3.要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充分阐述反诉主张的正确性和抵销、排斥和吞并对方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如果反诉人在反诉状中所主张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与本诉在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上毫无联系,反诉便不能成立。 二、民事反诉状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吗 民事反诉状并不是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被告提起反诉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可以在针对原告起诉状的答辩中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也可以单独递交反诉状。如果书写的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反诉,由法院的丁作人员记人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三、民事反诉状的特征 民事反诉状有如下特征: 1.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 2.请求具有独立性,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独立的诉。因此法律网提醒,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独立存在,也能够作为独立的案件由法院审理裁判。 3.目的具有对抗性。 3.提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反诉和本诉之间要有联系性,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诉讼请求,或者是基于相牵连的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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