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多少人以上算非法集资行为? |
释义 | 一、哪些行为属于非法集资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非法集资行为: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多少人以上算非法集资行为? 如果是个人,要30人以上才算非法集资行为,如果是单位,则要150人以上。 非法集资:利用不法手段集资(如:高息,高回报等)。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集资的条件 非法集资的条件有以下四个: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4.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 法律网提醒您,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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